引言
涉案药品鉴定意见在涉药品犯罪案件中具有关键地位,其审查与质证直接影响案件定性。围绕《刑事诉讼法》关于鉴定意见的规定及《药品管理法》相关规范,律师应当准确把握涉案药品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要点。
一、涉案药品鉴定的法律依据与基本类型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,为了查明案情,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,应当指派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。涉案药品鉴定的基本类型包括:其一,药品真伪鉴定,对涉案药品是否为假药、劣药进行鉴定;其二,药品成分鉴定,对药品的有效成分、含量进行鉴定;其三,药品安全性鉴定,对药品的毒性、安全性进行鉴定;其四,药品一致性鉴定,对药品与正品药品的一致性进行比对鉴定;其五,损害因果关系鉴定,对药品与人体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。整个鉴定应当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法进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:为了查明案情,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,应当指派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。
二、鉴定意见的审查要点
涉案药品鉴定意见的审查要点包括:其一,鉴定机构与鉴定人资质的审查,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有药品鉴定资质、鉴定人是否具有相应执业资格;其二,检材的审查,审查送检检材的提取、扣押、保管、送检链条是否完整,检材是否可能污染、调换;其三,鉴定方法的审查,审查采用的鉴定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;其四,鉴定过程的审查,审查鉴定过程是否规范、记录是否完整;其五,鉴定结论的审查,审查鉴定结论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支撑、结论表述是否明确;其六,鉴定文书的审查,审查鉴定文书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。整个审查应当逐项进行。
三、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
涉案药品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包括:其一,形式瑕疵的质证,对鉴定文书缺少签名、盖章等形式瑕疵提出质证;其二,检材同一性的质疑,对检材与涉案药品的同一性提出质疑;其三,鉴定方法的质疑,对鉴定方法的科学性、适用性提出质疑;其四,结论依据的质疑,对鉴定结论缺乏依据支撑的部分提出质疑;其五,鉴定人出庭的申请,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异议事项对定罪量刑有实质影响的,依法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;其六,专家辅助人的申请,依法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,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;其七,重新鉴定的申请,对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者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申请重新鉴定。整个质证应当专业、系统、有据。
四、辩护运用与实务策略
涉案药品鉴定意见的辩护运用与实务策略包括:其一,鉴定意见与构成要件的联动,将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假药劣药认定、销售金额认定等构成要件联动分析;其二,对"行政认定"与"司法鉴定"的区分,注意行政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与司法鉴定的证据属性差异;其三,新药与旧药标准的把握,注意药品标准变化的时点对鉴定结论的影响;其四,民间用药特殊情形的审查,对民间传统用药、代购境外合法药品等特殊情形进行审查,结合《药品管理法》修订精神争取有利认定;其五,综合辩护的开展,将鉴定质证与主观明知、销售金额等辩护相结合。整个辩护策略应当注重专业性与综合性的结合。
实务操作清单
- 审查资质:审查鉴定机构与鉴定人资质;
- 核查检材:核查检材的保管链条与同一性;
- 质疑方法:对鉴定方法与结论依据提出质疑;
- 申请出庭:依法申请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出庭;
- 申请重鉴:对严重瑕疵的依法申请重新鉴定。
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方法
律师办理涉案药品鉴定案件,应当以"资质审查、检材核查、方法质疑、专家支持"为原则。逐项审查鉴定意见的各环节,必要时借助专家辅助人的专业支持;将鉴定质证与案件整体辩护相结合。整个过程应做到专业、细致、有据。
对当事人及家属的建议
- 了解鉴定:了解药品鉴定的基本流程与规则;
- 保留材料:保留与涉案药品相关的购买凭证、说明书等材料;
- 如实陈述:向律师如实陈述药品来源与用途;
- 配合律师:配合律师开展鉴定质证工作。
结论与建议
涉案药品鉴定意见是涉药品犯罪案件的关键证据。建议当事人及家属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了解鉴定规则,配合律师开展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,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。
重要提示: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分享,具体案件应以完整材料和现行法律为基础分析。如需刑事辩护咨询,电话:183-0796-5661。